3月23日,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》,对居民购房政策作出调整。《通知》要求,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,暂不得在主城区购买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;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暂不得购买普通住房(144平方米及以下)。
同时,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。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%;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%;停止发放三套住房贷款。
此外,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:对在主城区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,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。对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%。对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%。对在主城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。
对此,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点评称,沧州限购说明了环津区域的限购也开始启动。沧州此次限购主要是针对沧州市区和部分近郊区,尤其是类似沧州西站高铁新城区域,房地产市场炒作的现象比较明显,对此类区域进行限购非常有必要。
严跃进预计,未来天津市的部分郊区、天津周边的部分中小城市都会有限购或其他收紧政策。沧州政策和南京周边的句容限购模式很像,都是二线城市周边的限购模板。